已纳入遗留问题处理范围老旧小区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2
公示期满,已纳入遗留问题处理范围老旧小区公告
已纳入遗留问题处理范围老旧小区名单的公告(第五批)
林州市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 关于已纳入不动产遗留问题处理范围老旧小区名单的公告
根据林州市人民政府《林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上老旧小区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老旧小区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下列老旧小区已纳入不动产登记遗留处理范围,已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请各小区业主持相关购房手续到林州市红旗渠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办理。 咨询电话:0372-6093027、6093810。
林州市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 2025年3月31日 附:《林州市已纳入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理范围的老旧小区名单》(第五批)
温馨提示: 一、办理遗留问题老旧小区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购房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等身份证明材料,(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权属来源材料(原房产证、土地证。如无房产证或土地证的,提交居委会和办事处出具的权属来源证明信) 3、买卖合同(原件) 4、房款票据(原件) 5、土地划拨转出让合同(原件) 6、完税凭证(原件) 7、分户房产图和宗地图 注:购房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土地出让金和契税按照国家和林州市有关规定收取。 三、办理流程 1、开具权属来源证明。 (无房产证土地证的,到房屋所在辖区居委会开具权属来源证明信。有房产证或土地证的不需要开具证明) 2、不动产权籍调查和土地、房产评估。 (不动产登记大厅G045、G046测绘窗口;G026评估窗口) 3、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不动产登记大厅G040、G041划拨转出让窗口) 4、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 (不动产登记大厅G012、G014税务窗口) 5、办理不动产证书。 (不动产登记大厅G005至G009不动产受理窗口) 四、办理时限 不动产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大宗批量件和疑难件3个工作日办结。 注:无房产证首次申请办理不动产证的,需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和评估,并公告1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 五、办理地址 林州市翠微路北段红旗渠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交易和登记大厅。 六、咨询电话 不动产登记:0372-6093810 税务窗口:0372-6880177 房产测绘:0372-6093811 划拨转出让:0372-6093809 已办理首次登记小区名单(2025年001号)
发布时间:2025-04-02
公示期满,已办理首次登记小区公告
已办理首次登记小区名单(2025年001号)
林州市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 关于已办理首次登记小区名单的公告
按照河南省、安阳市和林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工作,切实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已完成房地产权首次登记,可以办理各购房户分户不动产证的小区名单公告如下。 各购房户可持下方“温馨提示”中材料,与开发建设单位共同到红旗渠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2025年3月31日 小区名单(2021年至今)详见附件 温馨提示: 一、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购房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等身份证明材料,(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开发企业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开发企业提供) 3、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全额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原件) 5、维修资金缴存凭证(验原件) 6、分户房产图和宗地图 注: 1、已办理按揭贷款预告登记的,应提交抵押预告登记证明,申请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合并受理。 2、契税和维修资金缴纳可在不动产登记和交易大厅同时办理。 3、购房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缴费领证 四、办理时限 一般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大宗批量件和疑难件3个工作日办结。 五、办理地址 林州市翠微路北段红旗渠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交易和登记大厅。 六、咨询电话 不动产登记:0372-6093810 契税缴纳:0372-6880177 维修资金:0372-6093812 合同备案:0372-6093815
已首次登记小区名单公告2024第2号
发布时间:2024-12-30
公示期满,已办理首次登记小区公告
已办理首次登记小区的公告
林州市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关于已办理首次登记小区的公告按照河南省、安阳市和林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工作,切实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已完成房地产权首次登记,可以办理各购房户分户不动产证的小区名单公告如下。 各购房户可持下方“温馨提示”中材料,与开发建设单位共同到红旗渠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小区名单(2021年至2024年)详见附件 2024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 一、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购房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等身份证明材料,(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开发企业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开发企业提供) 3、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全额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原件) 5、维修资金缴存凭证(验原件) 6、分户房产图和宗地图 注: 1、已办理按揭贷款预告登记的,应提交抵押预告登记证明,申请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合并受理。 2、契税和维修资金缴纳可在不动产登记和交易大厅同时办理。 3、购房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缴费领证 四、办理时限 一般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大宗批量件和疑难件3个工作日办结。 五、办理地址 林州市翠微路北段红旗渠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交易和登记大厅。 六、咨询电话 不动产登记:0372-6093810 契税缴纳:0372-6880177 维修资金:0372-6093812 合同备案:0372-6093815
遗失声明2024024
发布时间:2024-10-16
公示期满,遗失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4024
遗失声明2024023
发布时间:2024-10-15
公示期满,遗失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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